大湾区框架内澳门与珠海法律衔接与协同立法 中国法学网全文作者机构页
文章以澳门与珠海为对象讨论法律衔接和协同立法,说明在大湾区框架下如何先在毗邻区域形成可操作的规则对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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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澳门与珠海为对象讨论法律衔接和协同立法,说明在大湾区框架下如何先在毗邻区域形成可操作的规则对接安排。
文章提出以清单式批量授权缓解大湾区法治建设中中央立法成熟性、区域差异和试点需求之间的张力。
文章以横琴深合区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为背景,讨论民商事规则衔接的制度基础、路径选择和管辖协调。
文章以合同法为例讨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规则衔接的示范法路径,评估在合作区内建立可转化规则文本的可能性。
文章从“一国两制”下三地制度差异出发,总结大湾区规则衔接的实践经验、主要障碍和推进路径,是规则衔接研究中较早的总论型文献。
文章主张以示范法方法推进大湾区立法协调,讨论示范性文本如何在三地规则冲突中发挥桥梁作用。
文章提出以区域示范法解决大湾区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理论命题,成为后续示范法、协同立法和规则衔接研究的重要基础文献。
文章系统分析香港与内地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体系差异、既有对接机制及其成效,并以专业资格对接实践讨论规则衔接的关键因素。
文章比较域外民商事规则衔接路径,并将经验转化为大湾区民商事规则衔接的启示,特别关注示范法、冲突法和规则移植的适用边界。
文章讨论大湾区法律服务机制对接,提出跨境法律人才、律师资格互认、线上线下多元纠纷解决和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路径。
文章系统讨论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的理念基础、方法选择和路径安排,强调在法域差异中寻找可操作的衔接技术。
文章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切入点,讨论司法协助、调解、仲裁、送达取证和规则适用等领域的衔接难题。
文章讨论大湾区法治合作的立法路径,强调通过立法供给、授权与协同机制解决跨法域合作中的制度障碍。
文章从法治合作角度讨论规则衔接路径,关注三地合作的制度基础、协调方式和规则转化机制。
文章将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实践归纳为试验型、服务型和一体化三类法治合作模式,并检讨各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文章以多重制度逻辑为框架分析大湾区规则衔接中的冲突来源和调适策略,适合解释中央、地方、港澳特区、市场主体之间的多层互动。
文章对大湾区规则衔接实践进行评估,讨论路径优化方向,可作为典型案例扩散与制度化之间关系的理论材料。
文章讨论规则衔接与协同立法之间的关系,提出以协同立法承接大湾区规则衔接需求的可行路径。
文章以制度复杂性为切入点分析三地规则相互衔接中的多重制度逻辑、行动主体策略和治理协调难题,可用于解释规则衔接为何常以试点、清单和案例扩散方式推进。
文章讨论内地与港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路径,涉及冲突法、协同立法、规则承认和跨境争议解决。
文章围绕金融领域的规则衔接,讨论法治理念、监管协同与实践路径,可与跨境理财通、支付互联互通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材料联读。
文章运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思维,分析金融数据跨境流动中的规则衔接、组织监管和权利保障困境,并提出法治进路。
文章讨论大湾区跨境数据流通交易中的法律冲突和制度进路,强调通过制度创新实现跨境数据流通交易规则衔接。
文章梳理大湾区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制度现状与未来发展方向,涉及送达、取证、裁判认可执行和跨境程序合作。
文章类型化归纳大湾区民事管辖规则衔接的制度安排,并从司法适用角度观察协议管辖、不方便法院原则等规则的差异。
报告围绕民事诉讼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讨论跨境管辖、送达取证、域外法查明、商事调解协议互认和区际司法协助等实践问题。
文章围绕大湾区区域立法展开理论建构,讨论国家战略、府际合作和区域法治之间的制度关系。
文章基于深圳前海法院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实践,分析管辖、域外法查明、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等国际私法问题。
文章将协同立法界定为立法技术,提出大湾区内地先行协同、再对接港澳特区的分阶推进模式,并讨论中央授权、区域合作协议和示范法的配套作用。
文章从区域法治和协同立法理论出发,提出建设大湾区协同立法机制的必要性、事务范围和推进路径。
文章从治理创新角度论证法治在大湾区规则创新、治理模式和多元法律救济中的基础作用,强调软法与硬法衔接、公私衔接和多元共治。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23(2025)》中的专题报告,分析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中的规则差异、权益保障和监管协作问题。
文章从宪法和港澳基本法秩序出发,讨论以基本权利保障体系化为目标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强调规则衔接应回到法治价值和市场要素流动的制度基础。
文章从法治保障、多元互动、正式与非正式规则、重点领域突破等维度,系统讨论进一步强化大湾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的方向。
文章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一体化指标体系,从宏观趋同、产业调整、贸易投资和金融联通四个领域测算湾区经济融合进展,并把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作为重要政策建议。
文章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的要求,讨论科技创新、统一大市场、涉外法治和要素流动等方向。
文章讨论大湾区法治领域刚性衔接与柔性衔接的结合,提出示范法、法律部门联席机制、司法案例研讨、法律信息交换平台和更多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等思路。
原载《深圳社会科学》2024年第3期,并由读特转发。文章分析大湾区建设中的法律冲突、制度差异和法治框架不足,提出法治湾区建设路径。
香港律师会发布的调研报告,系统梳理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大湾区的发展现状、合作基础、制度阻碍、市场需求及发展策略。
文章以法治环境协同优化为主题,讨论大湾区法治建设中的点与面、上与下、整体与部分、因与果关系,并将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作为未来优化方向。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创新展开的中文专著,将大湾区置于国家治理宏观体制下考察,讨论以法治协同和法治创新破解制度瓶颈。
文章从法律渊源和法律工具箱角度分析大湾区规则衔接,讨论对标立法、改革试点授权、协同立法、政府间协议、司法协助协议、示范法和冲突法等工具。
文章从概念层面辨析规则衔接与规则适用、规则统一、规则趋同的差异,并提出规则衔接应理解为围绕人流、物流、资金流、数据流等要素跨境流通的制度安排。
文章以资本市场为切入点,讨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企业跨境融资、投资者跨境投资和人才跨境执业机制,分析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资本市场开放中的实践。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报告(2024)》中的专题报告,围绕通关服务、金融服务、营商环境、科技创新、法律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评估大湾区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的建设进展。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8》中的专题报告,直接以大湾区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为研究对象,讨论制度型开放、跨域治理协同、法域转译能力和湾区规则体系建设。
文章梳理规则衔接的冲突法方案、示范法方案等理论与实践路径,并讨论如何在三法域差异下通过规则体系构建促进人、货、资金、信息等要素流动。
发表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中文期刊文章,分析粤港澳三地民航法治合作障碍、区域协调机制及民航法治联合体建设。
文章比较内地、香港、澳门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差异,提出出台大湾区商事调解示范法、构建区际商事调解制度、明确调解员责任和扩大纠纷解决开放性等建议。
文章从产业链合作、供应链协同和现代化水平提升角度分析大湾区内部产业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现状与问题,关键词包括数据流通、知识产权、产业集群和人才要素。
文章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在异质性制度下实现协调发展的基础与障碍,提出要实现要素跨境顺畅流通、营商规则对接和区域合作机制创新。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unusual role of competition law in GBA economic integration, explaining why the GBA framework enhances market connectivity while not seeking common competition rules or harmonization of competition laws.
收录于 Hao Jiang 主编《Towards a Model Sales Law in the Greater Bay Area》的英文书章,讨论内地、香港、澳门合同成立规则的比较问题。
发表于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的英文期刊文章,分析内地、香港、澳门数据保护制度差异及大湾区协调框架需求。
发表于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的英文期刊文章,讨论大湾区在线争议解决规则、程序标准和数字平台的法律趋同问题。
发表于 Asia Pacific Law Review 的英文期刊文章,从国际经济法角度分析大湾区从市场准入走向监管合作的制度逻辑。
The article proposes a model law for advance directives in the GBA, using end-of-life decision-making as a concrete example of cross-jurisdictional legal harmonization across different legal cultures.
This article studies Macau's green bond certification framework within the GBA green finance ecosystem, proposing proportional regulation, tiered certification, cross-border coordination, and mutual recognition mechanisms.
The article compares fintech regulatory approaches in Mainland China, Hong Kong, and Macao, using the Trilemma of Innovation and regulatory-method analysis to assess harmonization difficulties in the GBA fintech market.
发表于 Hong Kong Lawyer 的英文评论文章,讨论大湾区法律合作的现实边界、制度障碍、法律服务开放和软法协调路径。
This article uses Macau Trust Law as a case study to examine legal harmonization in the Greater Bay Area, arguing that legal transplantation and semi-coordinated lawmaking can contribute to bottom-up harmonization under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and three-jurisdiction framework.
发表于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的英文期刊文章,同时也是大湾区法律整合专题的导论性论文,聚焦监管法框架与跨境合作。
发表于 Hong Kong Lawyer 的英文文章,讨论香港与大湾区之间法律接口完善及由此带来的制度和发展机会。
This article studies jurisdictional conflicts in GBA cross-border commercial disputes, comparing the GBA with the EU Brussels regime and proposing a model framework to reduce parallel litigation and forum shopping.
发表于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的英文期刊文章,讨论大湾区金融科技监管、监管科技和监管沙盒的制度功能。
发表于 Hong Kong Lawyer 的英文评论文章,讨论香港法律业如何参与大湾区建设及其在知识产权、海运、国际商事和争议解决领域的制度优势。
Edward Elgar 出版的英文编著,比较内地、香港和澳门合同法及销售法,讨论大湾区私法协调和统一示范规则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