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衔接关系
围绕证人资格、出庭形式、询问程序等程序性规则,细化内地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时的证据采信路径。
机制对接关系
支撑跨境证据交换、在线作证与港澳司法协作的操作边界,减少程序性争议。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二)》,2024年1月18日。
研究价值
该指引的证人作证与程序衔接条款可用于构建跨境审理的实操对照表,尤其适合对比“程序规则”与“规则衔接机制”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程序性衔接框架中补充了港澳证人出庭作证、跨境证据规则等规定,推动程序协作从管辖衔接向实务衔接延伸。
围绕证人资格、出庭形式、询问程序等程序性规则,细化内地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时的证据采信路径。
支撑跨境证据交换、在线作证与港澳司法协作的操作边界,减少程序性争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二)》,2024年1月18日。
该指引的证人作证与程序衔接条款可用于构建跨境审理的实操对照表,尤其适合对比“程序规则”与“规则衔接机制”之间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