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衔接关系
该安排把深港合作具体化到联合项目、平台合作、科技人才和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等具体制度接口。
机制对接关系
通过两地科技主管部门合作,推动联合组建创新载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推进创新要素便捷流动。
引用
香港创新科技署、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安排》,2023年3月30日签署。
该安排为河套之外的深港科技合作提供了更普遍的制度抓手。
香港创新科技署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签署合作安排,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全链条合作,支持联合基础研究、创新载体建设、重大项目和人才培养。
该安排把深港合作具体化到联合项目、平台合作、科技人才和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等具体制度接口。
通过两地科技主管部门合作,推动联合组建创新载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推进创新要素便捷流动。
香港创新科技署、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安排》,2023年3月30日签署。
该安排为河套之外的深港科技合作提供了更普遍的制度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