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衔接关系

该办法填补跨境法律服务中的从业准入规则,形成港澳律师在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统一制度基础。

机制对接关系

可直接用于检索服务清单、执业范围边界、跨境律师合规管理与培训考试制度等专题。

引用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23〕34号,《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

原文链接 · 附件

官方英文: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766/202310/content_6909542.html

研究价值

其核心是跨境法律服务准入和执业边界管理,直接支撑湾区商事纠纷、跨境合同与法律外包生态中的制度衔接研究。

核验说明

文件可在国务院及中国政府网官方通报中确认;广东政务渠道亦有同步转载页,便于地方落地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