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政策依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
实施效果
把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从政策表述转化为合作区治理结构,为规则衔接、民商事服务和公共服务对接提供组织基础。
可复制性评价
适合提炼为大湾区特别合作平台治理的样板,但复制需考虑澳门参与、海关监管和区域范围等特殊条件。
风险与争议
合作区涉及国家事权、广东省权责、珠海属地管理和澳门制度接口,权责划分需要持续清单化和细则化。
论文线索
- 双主任制与法定机构在跨境合作区治理中的作用
- 横琴条例中的授权委托与容错免责机制
- 琴澳一体化与一国两制实践的新制度空间
该案例将横琴从单个政策文本扩展为“治理结构加规则衔接”的机制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