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衔接关系
该规定是大湾区数据跨境试点的上位制度背景,明确学术合作、国际贸易等不含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场景的豁免路径,并规定自贸区负面清单外数据可免予相关申报或认证程序。
机制对接关系
为前海、南沙、横琴、河套等平台探索负面清单、数据分级分类和数据跨境便利化提供国家层面的制度接口。
引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6号,2024年3月22日。
该文件应作为数据跨境专题的基础法源,与大湾区标准合同、河套服务平台和南沙科研数据跨境安排联动使用。
国家网信办2024年公布的第16号令,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制度的适用、豁免和衔接作出规定,并允许自贸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该规定是大湾区数据跨境试点的上位制度背景,明确学术合作、国际贸易等不含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场景的豁免路径,并规定自贸区负面清单外数据可免予相关申报或认证程序。
为前海、南沙、横琴、河套等平台探索负面清单、数据分级分类和数据跨境便利化提供国家层面的制度接口。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6号,2024年3月22日。
该文件应作为数据跨境专题的基础法源,与大湾区标准合同、河套服务平台和南沙科研数据跨境安排联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