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衔接关系
备忘录聚焦跨境税务事项办理、税收政策信息共享、税务服务协调和税务人才培养等软联通事项。
机制对接关系
通过四方联席会议、联络人制度和轮值召集机制,把税务合作从单点创新推进为常态化区域协作。
引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方合作备忘录》,2024年9月24日在香港签署。
该备忘录是税务服务协同专题的基础制度文本。
粤、深、港、澳四方签署税收服务大湾区建设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人制度,研究税收服务规则衔接与协作机制对接。
备忘录聚焦跨境税务事项办理、税收政策信息共享、税务服务协调和税务人才培养等软联通事项。
通过四方联席会议、联络人制度和轮值召集机制,把税务合作从单点创新推进为常态化区域协作。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方合作备忘录》,2024年9月24日在香港签署。
该备忘录是税务服务协同专题的基础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