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衔接关系

该纲领把法律服务、争议解决、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调解机制和法律人才流动纳入同一法治湾区政策框架。

机制对接关系

通过粤港、港深法律合作专班,与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层恒常对接平台设想,以及调解、仲裁、人才培训平台,推动制度接口常态化。

引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2024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 · 附件

官方英文: https://www.doj.gov.hk/en/community_engagement/press/20240412_pr1.html https://www.doj.gov.hk/en/publications/pdf/gba_action_plan_en.pdf

该文件适合作为“法治湾区”总纲,连接律师跨境执业、争议解决、调解平台和法律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