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主要对象规则接口机制类型可办理事项监管重点
法律服务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国务院试点办法、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广东省司法厅执业证授权试点、考试、执业证、行业管理内地九市部分适用内地法律的民商事诉讼和非诉业务业务范围、律所受聘、职业纪律、年度考核
建筑及工程专业服务工程、建筑、测量、规划、园境企业和专业人士大湾区内地九市、前海、横琴备案制度简单备案、服务范围开放在指定地区直接提供建筑及工程相关专业服务备案主体、业务范围、项目责任、跨境质量监管
工程专业职称香港工程师、建筑师、测量师等香港发展局与广东有关部门协作的职称评价机制职称评价、等效认可获得内地职称,用于聘用、晋升、招投标和人才政策职称不等于执业签章资格,需区分评价功能与执业权能
医疗卫生专业香港法定注册十二类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短期执业安排短期执业、延期、考试豁免在内地短期执业,最长三年并可延期执业地点、医疗责任、患者安全、两地监管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