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衔接关系
该意见是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协助的核心内地侧规则,使香港清盘和债务重组程序可以在试点地区获得内地法院认可和协助。
机制对接关系
通过试点法院、清盘人申请、资产保全、接管、变价、分配和管理人沟通合作机制,补足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未覆盖的破产领域。
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15号,2021年5月14日。
深圳是该试点的三个指定城市之一,因此该文件对大湾区企业重组和跨境资产处置尤为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厦门、深圳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试点,明确香港清盘人、临时清盘人可向试点法院申请认可和协助,并规定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协助措施和两地管理人合作要求。
该意见是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协助的核心内地侧规则,使香港清盘和债务重组程序可以在试点地区获得内地法院认可和协助。
通过试点法院、清盘人申请、资产保全、接管、变价、分配和管理人沟通合作机制,补足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未覆盖的破产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15号,2021年5月14日。
深圳是该试点的三个指定城市之一,因此该文件对大湾区企业重组和跨境资产处置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