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地规则香港规则主要差异已有机制待核验问题
仲裁程序保全内地法院可就香港仲裁程序中的财产、证据、行为保全提供协助香港作为仲裁地时可通过指定机构路径向内地法院申请保全重点在程序进行中的风险控制,而非最终裁决执行2019年仲裁保全安排指定机构使用频率、法院审查速度及保全标准差异
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内地法院可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并在补充安排下允许更灵活的并行申请与保全衔接香港法院可执行内地仲裁裁决,并配合补充安排实施补充安排把“执行”进一步明确为“认可与执行”,并放宽并行执行限制1999年原安排、2020年补充安排并行申请策略、裁决范围审查及执行效率
民商事判决承认执行内地法院对香港判决的认可执行范围显著扩大香港以本地立法承接安排并设定程序入口判决机制覆盖范围更广,但程序和公共政策审查与仲裁不同2019年判决安排、香港第645章判决与仲裁路径在企业合同设计中的取舍